您的位置:首页 > 文章 > 三农 > 新农村在线 > 多收患者1万多元!平度市第三人民医院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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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商网12月5日讯 近日,本网通过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获悉,平度市第三人民医院涉嫌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被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处罚幅度:较轻。
据处罚决定书文号平市监价处罚﹝2022﹞22580号显示,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10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平度市第三人民医院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在2020年1月至2021年8月期间涉嫌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收取住院病人一次性床单费。
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之规定,为查明事实真相,建议市局立案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一条和第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限期退还消费者多付价款12332.6元,建议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若当事人拒不退还消费者多付的价款,以及期限届满没有退还消费者多付的价款,将依法予以没收; 2.处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叁佰叁拾贰元陆角整(12332.6元)。(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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