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蓝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太阳幼儿园违反食安规定被罚18500元
新农商网3月15日讯 近日,本网通过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获悉,青岛蓝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太阳幼儿园涉嫌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被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伍佰元整(18500.00元);处罚幅度:较轻。
据处罚决定书青即市监处罚〔2023〕088号显示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12月4日,我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执法检查,其食品储存库内食品当事人现场提供不出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产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执法人员现场对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其15日内改正上述违法行为。2023年2月16日,执法人员再次当事人进行了检查,该食品储存库内食品当事人仍提供不出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产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申请调查处理。
依据当事人涉嫌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蓝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太阳幼儿园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伍佰元整(18500.00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幅度:较轻。(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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